潘元英
立契人:潘元英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乾隆伍拾肆年拾月
長:46 x 寬:44 (cm)
立典契人下淡水社潘元英。有承父開懇鬮分應分得田壹所。大小共四坵,受仗四分,歴年配納租粟伍斗滿。坐落土名土塹堀,其東西至四登載上手契內明白。今因乏銀費用,欲將此田出典。先盡問房親人等不力承交時,托中引就與下坊仔[C14]庄李宅出頭承典。仝中三面言議,典出銀叁拾叁兩貳錢肆分正。約柒年終,聽元英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契;如至限滿無銀可贖,將田依付銀主掌管。銀契即日仝中收訖,其田隨即踏界聽銀主前去招典佃耕作,開剝風水,不敢阻當,異言生端。保此田果係元英承父開懇鬮分應分物業,與房親叔兄弟姪無干,並無重張典掛他人,以及欠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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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號:20070010085
本物件為乾隆54年(1789)潘元英立典契,立契時間為乾隆54年(1789)10月。地點在下淡水社,立契人為潘元英,內容為:「下淡水社潘元英有承父開懇鬮分應分得田壹所,其東西至四登載上手契內。今因乏銀費用,欲將此田出典,由李宅出頭承典。仝中言議典出33兩2錢4分正。約7年終,聽元英備足契面銀取贖原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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